商务部初裁美日进口氢碘酸存在倾销
发布日期:2023-05-24 00:07
6月16日,商务部可行性裁决,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不存在低价,国内氢碘酸产业受到实质伤害,而且低价与实质伤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自2018年6月23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不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认的各公司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国海关获取适当的保证金。 对美国公司征税的保证金率为:艾菲纳化工有限公司118.8%,其他美国公司118.8%。对日本公司征税的保证金率为41.1%。
氢碘酸是碘化氢的水溶液,主要用作制备醋酸的催化剂、制取碘化物、还原成水解石墨烯、集成电路转印剂、化学和医药中间体、消毒剂、染料及香料的原料、分析试剂等,是有机化学中最重要的还原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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